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毕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公布

云上毕节 2022-11-08

毕节市民政局

关于公布2022年毕节市城乡居民

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公告


根据《省民政厅 省财政厅 省乡村振兴局关于印发贵州省2022年城乡低保提标方案的通知》(黔民发〔2022〕4号)精神,现将2022年毕节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向社会公布如下:


1、2022年,毕节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按区域划分为两个档次:第一档,七星关区、黔西市、毕节高新区,保障标准为705元/月;第二档,大方县、金沙县、织金县、纳雍县、威宁自治县、赫章县、百里杜鹃管理区,保障标准为660元/月。


2、2022年,毕节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按区域划分为两个档次:第一档,七星关区、黔西市、毕节高新区,保障标准为5316元/年;第二档,大方县、金沙县、织金县、纳雍县、威宁自治县、赫章县、百里杜鹃管理区,保障标准为5280元/年。


3、调整后的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从2022年4月1日起执行。


毕节市民政局

2022年4月8日


来   源:毕节市民政局

编   辑:胡向苏
编   审:邹江川监   制:李德品总监制:朱光伦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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